上海人寿盛世红福尊享版两全保险(分红型)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保障,期满可领满期金。
上海人寿盛世红福尊享版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保障情况如下:
投保年龄:0-69周岁。
保障类型:保障与投资双重功能。
保障期限:5/6/10/15年。
详细保障介绍: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投保人除外)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除上述责任免除外,本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详见“第十三条保险事故通知”、“第二十条合同效力的中止与恢复”、“第二十一条犹豫期”、“第二十三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第二十五条年龄错误”和“第二十六条性别错误”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