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免费参加医保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攀枝花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从7月1日起,该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免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其职工医保关系可随同转移。
通知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由攀枝花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办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续并为其缴纳相关费用。从7月1日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接续或参加职工医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失业人员先垫付,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征手续后,可按规定报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按照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结合)的缴费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