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保险缴纳比例
北京失业保险缴费规定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1%,职工个人缴费比例0.2%(农村劳动力不用缴费)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
北京失业保险待遇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