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停售)保险期间有5年和10年可选,满期一次性领取基本保额,保障因疾病和意外导致的身故,最高身价可达3倍基本保额,还可享受公司分红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停售)的保障情况如下:
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障类型:保障与投资双重功能。
保障期限:5/10年。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