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被保险存款: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
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
为了保障偿付的及时性,充分保护存款人的权益,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