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保障包括:身故保障、全残保障和生存保障。
身故保障: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若没有身故,保险公司则不负责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全残保障:全残可以看作是最高程度的伤残,在意外险的赔付标准中,全残可以按照伤残的最高比例赔付。
生存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约定的期限仍旧平安生存,或保障期满仍平安生存,则可以获得一笔生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