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参保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本人应相关退保材料到镇(街道)社保服务中心办理退保手续,镇(街道)社保服务中心到县社保中心农保科报批。
参加新农保的人员,未到达退休年龄死亡的,亲属应向镇(街道)社保服务中心或县直单位协办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证明,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等;
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镇(街道)社保服务中心或县直单位协办员复核无误后,结算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终止其新农保关系,及时将有关材料到县社保中心农保科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