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对象有哪些?
(1)具有武汉市城镇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均可参加居民医保。具体对象包括:
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下同)、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
18周岁及以上非从业居民;
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以下简称低收入家庭老人)。
(2)非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就读,且在本市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
(3)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
(4)非本市城镇户籍,长期居住本市城镇的非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