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蓝君整理了部分公司2017第四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数据,具体如下:
通过上图,我觉得可以有如下结论:
1、偿付能力充足率,并不是越高越好
并不是偿付能力越高越好,招商仁和充足率就达到了惊人的 1846% 。
但很明显,这是因为招商仁和刚刚成立,目前还没有销售多少保单,股东的钱都在账上没动,需要承担的偿付责任很少。
2、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能低于 100%
上文我们提到过,如果以偿付能力充足率 100 为例,意味着未来一年这家保险公司破产的概率小于 0.05%。
按照保监会的要求,所以如果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 100%,就代表偿付能力不达标,这是比较严重的事情。
实际上如果综合偿付能力低于 120% 的公司,就已经要被保监会列为非现场检查的重点对象,进行重点关注了。
如果偿付能力过低,保监会也会对保险公司进行全方位的限制,常见措施如下:
要求保险公司股东增资
限制向股东分红
限制商业广告
限制增设分支机构
限制资金运用渠道 暂停发行新保单
其他等等......
所以围绕偿付能力有一系列的监管,并不是谁打的广告多就代表谁一定强,大家要理性客观地看待这件事。
3、偿付能力是一个动态值
实际上偿付能力是一个动态值,按照保监会的要求,每个季度保险公司都要公布自己的偿付能力,只看某一个季度的值意义是不大的,因为这个值是变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