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2000元/月。
1.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2.500—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3.2000—5000元的部分,税率15%,速算扣除数为125。
4.5000—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375。
5.20000—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6.40000—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7.60000—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8.80000—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