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疗保险一般都是一年期的,即保险期间是一年,一年结束后要重新投保(称为续保)。目前市场上许多住院医疗保险产品都是不保证续保的,也就是说,客户在年轻、健康时每年续保都没有问题,但不管续保了多少年,哪怕是30年、50年,一旦生病,发生了赔付,则下一年续保时,保险公司就可能要求额外加收保费,或者除外疾病,甚至拒保。
如果购买的产品具有保证续保功能,则在进入保证续保以后,即使理赔了几十万元,下一年仍然可以续保。也就是说,一旦保险公司同意被保险人进入保证续保状态,则保险公司就失去了选择被保险人的权利,而被保险人仍然具有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只要被保险人要求续保,保险公司就只能接受而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