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 各种模式在资金来源上差别较大。 社会保险模式的养老保险资金来源通常有三种:一是职工本人按其工资收入的一定百分比交纳的保险费;二是雇主按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交纳的保险费;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的一部分。这种模式一般是以支定收,靠政府的信用和诺言支撑的,为了确保允诺的实现和一定时期内雇拥双方缴费的稳定性,政府通常要分担一部分费用,比如,支付部分管理费,或弥补赤字。甚至直接负担一部分保险费。 在实行社会保险模式的国家中,约有半数的国家由受保在实行社会保险模式的国家中,约有半数的国家由受保人、雇主、政府三方负担。受保人的负担比例可以是相同的,也可以视其工资高低或工资级别而实行累进比例制。国家负担的部分通常出自财政总收入,也有少数国家从指定的专用税或消费税(如烟草税、汽油税或含酒精的饮料税)中拨款。 公积金模式的养老保险资金来源是两个,它是由雇主和受保人两方交费,政府一般不负担任何费用,因为这类制度一般是量入为出的。雇主和受保人负担的比例,有的国家是相同的,如赞比亚;有的国家是不同的,如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都规定雇主交纳的比例高于受保人,新加坡则按收入档次进行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