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险一般可按照以下当时进行赔付:
1.报案:发生人身意外险保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受益人还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2.准备材料: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准备好理赔报销所需要的材料,比如意外医疗费用报销一般需准备好医疗费用清单和发票、住院小结、医保结算单、意外事故说明书以及其他医疗相关材料;意外身故理赔一般需要准备好死亡三证,即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和销户证明,不过有的保险公司只需要其中的两项即可;意外残疾理赔一般需准备好残疾鉴定表格;
3.提交材料:被保险人出院后,提交报销材料给保险公司。如果是身故或残疾理赔,则准备好理赔材料后就可以提交了;
4.调查:若案件有异常,比如被保险人刚投保不久就出险、出险金额巨大,那么保险公司一般还需要进行调查;
5.审核:保险公司审核员会对被保险人/受益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理赔方案。比如意外医疗费用报销一般会在扣除了已经用其他的医疗保障报销过的金额和免赔额后,对剩余的医疗费用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比例进行报销。如果是残疾理赔,则一般是根据残疾等级对应比例*基本保额进行理赔;身故理赔则一般是直接理赔基本保额;
6.上报结果:保险公司审核员会上报审核结果,并由专人签批;
7.理赔: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受益人领取保险金;
8.结案:理赔完毕,则保险公司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