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内容:
重疾:108种重疾可以赔付2次,给付100%保额。
中症:20种中症赔付2次,给付50%保额;
轻症:40种轻症3次赔付,给付30%保额。
身故:保额/保费/现金价值取最大。
保险条款: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险人酒后驾,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约定的疾病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