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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民保哪些情况不赔?

一、投保前已经有下列5类疾病,发生5类疾病就诊不赔,发生其他疾病或意外可以赔;投保前身体健康,发生下面五类疾病或其他疾病意外可以赔。
①肿瘤: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
②肝肾疾病: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肝功能不全;
③心脑血管、糖脂代谢疾病:缺血性心脏病(含冠心病、心肌梗死)、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及以上);脑血管疾病(脑梗死、脑出血);高血压病(III期);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④肺部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⑤其他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瘫痪;再生障碍性贫血;溃疡性结肠炎。
二、合同生效之前已确诊为15种高额外购药品对应疾病不赔分别是:肝癌、肺癌、乳腺癌、卵巢癌、前列腺癌、淋巴瘤、膀胱癌、黑色素瘤、特发性肺动脉高压、多发性硬化。
三、被保险人在就诊时未使用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报销的,宁波市民保医疗险不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