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身保险,投保前都有健康告知,其中会问到现在或曾经发生的疾病情况。
如果你不巧正好患过其中的疾病,就没办法直接购买,必须经过核保才行。
不管健康告知,还是核保,依据都是我们留下的医疗记录,比如体检记录、门诊挂号记录、住院记录等等、
而我们的医保卡又是这些记录的主要载体。
根据百度百科的解释:
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专用卡,它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账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注意,这里写的是“个人账户专用卡”,也就是说,不管是谁用你医保卡买的药、挂的号、住的院,都会默认是你这个持卡人买的药、挂的号、住的院。
Ps:现在很多地方都开放医保家庭账户,比如深圳,医保卡余额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5% 后,卡里的钱就能帮其他人支付费用。这种就只是金钱上的关系,并不存在医疗记录的问题。
如果想要投保,就得先证明:我医保卡上的这个病不是我的病。
从患者的角度,确实感觉挺冤的,这明明不是我的病。
但从保险公司的角度,也挺无奈的,明明就有医记录,还涉及健康告知,如果开了口子,都说医疗记录不是自己的,健康告知就没有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