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无效、解除与终止的区别如下:
1、无效
保险合同的无效,即保险合同中的内容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必履行该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如果已经按照该合同履行了保险义务、缴纳保险费用或提供保险服务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2、终止
终止即保险合同成立后,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条款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或约定期限已满,法律效力完全消失,保险合同终止。
3、解除
解除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提前终止合同效力。但提前终止合同,存在溯及既往的问题,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