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儿童买保险有保额限制,根据保监会的规定分为两种情况:投保人在为10周岁以下的儿童购买保险产品时,风险保额不能超过20万元,在为10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的儿童购买保险产品时,风险保额不能超过50万元。
若风险保额超过了规定的风险保额,那么超过的部分将直接失效,举个例子,投保人为9岁的儿子购买了一份保额为20万元的重疾险产品,后又为儿子购买了一份保额为10万元的重疾险产品,当他的儿子不幸患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是不能获得3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只能获得前20万元的保险金。
因此,当第一份保险的风险保额达到规定的风险保额时,投保人不能继续再为孩子购买第二份保险。
当然,如果第一份保险的风险保额没有达到规定的风险保额,那么投保人还是可以继续为孩子购买第二份保险产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