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金稳盈两全保险(分红型)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保障,还有因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导致的身故保障,期满可领满期金。
阳光人寿金稳盈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保障情况如下: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类型:生死两全。
保障期限:5年。
详细保障介绍:
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2、除本条第1款所列情形外,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因自杀导致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发生该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