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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人寿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大白耶Carl

创新型人寿保险的特点:

1、保险金可变

创新型人寿保险的保险金给付,与投资账户的业绩直接挂钩,即投资收益高,用户将获得的保险金就多;反之则少。但保险公司一般不承诺最低投资收益,因此在选购创新型人寿保险前,要作好承担风险准备。但保险公司必须向用户保证最低的保险金。

2、保费用途分两块

创新型人寿保险的保费通常有一次性交纳和追加之分,都分成两部分:在一次性扣除初始费用后,一部分保费用于购买人身保障即支付风险保费,承担身故等保险金给付;剩余保费则被分配入保险公司为创新型人寿保险专设的投资账户,扣除保单管理费等后,再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进行债券、基金、货币式工具等投资,这部分投资所带来的价值,用户可分期部分领取,也可在满期时一次性领取。有些保险公司会免除某些费用,这就意味着用户会有更多保费用来投资,又不会影响保障。

3、投资账户专设

这是为用于投资而专门分立的账户,并根据不同的资产配置设立不同类型的投资账户。用户可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对收益的要求,选择一个或多个投资账户来组成用户个人的投资账户,并安排保费在其间的分配比例。投资收益通过投资单位的价格波动得以体现。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部分领取,不领取,这部分收益就会继续留在账户内投资。因此它也被称为“基金中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