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在发生事故24小时内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然后拨打教育局普教科报案电话。
2、出险学生完全治疗结束后,准备相关材料,经教体局安监科审核后报送至市教育风险管理办公室,相关材料如下:
(1)出险学生学籍证明;
(2)《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3)就诊医院所提供的医疗证明;
(4)医疗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票据;
(5)《转账授权书》;
(6)如进行伤残鉴定,需提供伤残鉴定书、鉴定部门的资质证明、鉴定医师的资质证明;
(7)如发生死亡案件,需提供死亡医学证明书、法医鉴定书、户口注销证明。
上述材料最后送保险公司审核后,会给出相应的理赔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