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
大多数企业对企业的推销术包含了谈判技术。买卖双方须就价格和其他交易条件达成协议。推销员应该在不作任何可能有损于盈利率的让步的情况下获得订单。
谈判的概念:营销要关心交换活动及与确立交换条件有关的方式。我们可以将交换划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惯例化的交换。
交换条款都按照实施计划中订价和分销规定的条件确定。另一类是谈判的交换,价格和其他交换条件均通过双方的讨价还价最后确定。目前,越来越多的市场正在采用经过谈判的交换,由两方或多方人员通过谈判达成长期的有约束力的协议(如:合资、待约代营、转包合同、纵向一体化)。这些市场正从高度竞争性转向高度“驯化”,即竞争的机会愈来愈少。
尽管价格常常被认为是谈判活动的主要内容,但并不是谈判的唯一内容,谈判的内容还包括:合同完成的期限;服务的质量等方面的内容。
营销人员发现自身需要在讨价还价中具有一定的素质和技巧以便更有效。其最重要约素质是事先映备与计划技巧,谈判主题的知识,在压力和不确定情况下清晰与迅速反应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倾听技术,判断能力和一般性智慧,正直,说服对方的能力和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