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惠保旗舰版21提供恶性肿瘤-重度额外保险金(可选):120%基本保额*1次,规则如下: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若所患重大疾病为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且被保险人自恶性肿瘤:重度确诊日起3年后,经认可的医院确诊再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额的120%向受益人给付恶性肿瘤:重度额外保险金。
第二次确诊的恶性肿瘤:重度包括以下情形:与前一次恶性肿瘤:重度无关的新发恶性肿瘤:重度;前一次恶性肿瘤:重度复发、转移;前一次恶性肿瘤:重度仍持续。合同恶性肿瘤:重度额外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本合同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