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在最近有了一些新的动态,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南京市失业保险费比例从3%下降到2%。其中,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由2%下降到1.5%,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由1%下降到0.5%。
如何申领失业保险?
符合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南京市失业保险缴费核准表》,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申领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市民卡或银行卡,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如何确定?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失业前12个月失业人员平均缴费基数和本期缴费的一定比例确定。不足十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