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属于长期健康保障产品,提供重大疾病、身故及高残保障,重大疾病、轻症疾病、高残和身故可免交余期保费。
光大永明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情况如下: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类型:疾病保障。
保障期限:终身。
详细保障介绍:
在下列情形下被保险人身故、高度残疾或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被保险人自本附加成立或者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恐怖袭击;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不包括中所列的第31种(由输血或输液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第32种(因职业关系和因器官移植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第94种(因器官移植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9.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日之前已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或重大疾病。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高度残疾或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或重大疾病的,本附
加合同终止。我们将于收到下列证明材料后30日内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1.本附加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