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追偿不能简单的理解为保险公司直接垫付。代位追偿的意思是说,如果因为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则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依法享有的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在申请保险公司进行代位追偿后,还需要将自己的追偿权转移给保险公司,并协助保险公司向第三者进行追偿。
一般来说,代位追偿产生的原因有三种:一是因为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导致保险标的遭受损失;二是第三者违约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三是第三者的不当得利产生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