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保险越来越普及,很多家长在孩子婚前都会配置一些保险,像给付型的重疾险或者理财年金险等。这些保险除了有一定的保障外,还有一定的收益,如保单的现金价值或者年金险的收益和分红等,那这部分收益在子女离婚时是否要进行财产分割呢?
父母为孩子投保给付型保险时,通过定期缴纳保费实现资产的存储与增长,保险有受益人,可以指定受益人为自己或者是子女,这部分资产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是子女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婚后的共有财产。所以在进行财产分割时,这部分财产将不进行分割。
另外《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都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所以重疾险或者医疗险的理赔款也都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也都不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