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实行有责赔付,即只要被保险机动车承担责任,不管责任大小,承保公司都要按照责任限额进行赔付。那么,交强险最高赔偿多少呢?
新版《交强险》规定,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12.2万元人民币,并在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在交通事故中,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交强险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
2.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交强险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在考虑交强险最高赔偿多少时要注意,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