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住院医疗保险,观察期一般为60天或90天;在重疾险中,观察期一般为90天、一年180天、。
“观察期”是指在医疗保险、重疾险中,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时,保险公司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再支付被保险人患病所发生的费用。等待期一般从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开始计算,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对于可续保保单,续保年度一般没有等待期。
设定等待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知道会发生保险事故,而立即拿出保险来领取,这就是所谓的逆向选择。
所以大家购买医疗险时一定要提早做好保障,以免等待期还没结束就发生了意外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