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是许多人退休后生活的重要保障。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夫妻共同购买一份养老保险,但是离婚时问题随之而来了,夫妻双方可以分割未到期的养老保险金吗?
案情简介: 王大哥和刘大姐结婚20多年,双方一直以经营一个饭馆为生,随着年龄的增加,双方考虑到了养老的问题,于是两人用共同的积蓄给王大哥买了个人养老保险。现两人因感情不和闹离婚,刘大姐在法院提出要分割王大哥养老保险,但此时王大哥还未到退休年龄,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保险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中,刘大姐要求分割王大哥将来的养老保险金之主张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但王大哥养老金账户中,已经实际缴费的金额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这一部分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