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树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障产品;针对61种重大疾病提供保障,身故也有保障。
常青树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情况如下:
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障类型:疾病保障。
保障期限:终身。
详细保障介绍: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各项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七)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本合同所列第27、42种重大疾病除外);
(八)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的,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费的,我们向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下该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
三、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的,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我们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下该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