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保险的非损失说
1.相互金融机构说。该学说的倡导者米谷隆三认为当今的经济是货币经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是用货币的收支来实现的。在理财保险领域,保费的收取和赔款的支付也都是通过货币进行,因此,理财保险作为应对经济不安定的善后措施,也是通过调整货币收支来进行的,所以理财保险是金融机构,是以发生偶然事件为条件的相互金融机构。该学说强调理财保险的性质不是财产准备,而是多数人通过资金融通结成的相互关系,因此理财保险是真正的金融机构。
把理财保险作为一种货币行为和组织来认识是其主要特点。但是理财保险和严格意义上的资金融通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此外,理财保险公司是经济法人,是金融机构的一种,而理财保险则是经济范畴,将理财保险等同于金融机构欠妥。
2. 财产共同准备说。该学说的代表人物日本学者小岛昌太郎主张,理财保险是为了安定经济生活,将多数经营单位组织起来,根据大数法则积聚经济上的财富以留作共同准备。
该学说从理财保险基金的职能角度来解释理财保险的性质,只有积蓄财富作作财产准备,才能应付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而理财保险人则是受托管理共同财产准备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