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经医生诊断需住院进行治疗的,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已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个人自负部分?—?已获补偿后)90%? ·?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个人自负部分?—?已获补偿后)70%。?同一次住院以保险金额为限?。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或意外事故间歇性入住医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达九十日,视为同一次住院? ·?每一保险期间,本公司累计给付的保险金总额以保险金额的三倍为限。若被保险人在续保情况下出现同一次住院跨越不同保险期间,该同一次住院所给付的医疗保险金并入最初入院所在保险期间计算。
本附加合同所称的疾病是指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续保除外)或最后一次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九十天后首次出现的疾病或症状,但不包括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恢复效力前的任何疾病或症状。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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