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寿爱家优选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早期危重疾、中症疾病、重大疾病保障,还有恶性肿瘤、疾病终末期、全残、身故保险金保险金可领取。
中华人寿爱家优选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情况如下: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类型:重大疾病。
保障期限:终身。
详细保障介绍: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早期危重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全残或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或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不包括“疾病定义”中列明的疾病);
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不包括“疾病定义”中列明的疾病)。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全残或身故的,本合同终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导致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全残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全残或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