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国家强制保险,是非盈利的。最新交强险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交强险主要保障机动车致害的交通保险事故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但不包括保险车辆的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属于最新交强险赔偿范围,保险公司均将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也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
按照2008年2月调整后的最新交强险责任限额,保险公司赔付情况如下:发生事故,当车主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限额2千元。如果在事故中是无责任行为,则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千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