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保障责任范围有新生儿早产儿重症住院和手术医疗保险金,最高可给付10万额度的医疗保险金;
孕产妇妊娠特定疾病保险金,此险涵盖的妊娠特定疾病只有3种,分别是胎盘早期剥离、羊水栓塞、子痫症;
孕产妇妊娠身故保险金,最高给付5万,但是有条件限制,妊娠终止后只保42天,之后发生的身故不在保障范围内 ;
孕产妇流产保险金,孕产妇流产保障保因保胎失败而流产或引产,或依据认可的医院建议,出于第一被保人或胎儿健康原因而进行流产或引产的,可退已交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