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更多关于临沂生育保险如何报销的信息,请参见下面的介绍。临沂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临沂市企业职工在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代理机构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批准通知书发出后,企业应当在出生前一个月内,办理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手续。经办机构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对福利待遇合格情况,计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等,由领导签字,由银行支付给育龄职工银行卡。
临沂市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临沂市企业职工生育费用拨款申请表;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原件,收费凭证(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生育职工本人工行银行卡复印件。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再提交其配偶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职业证明、身份证。
临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在职职工生育期间处于在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