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注:复印件把正反面印一张纸上
2、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注:复印件把报销人一页和户主首页印一张纸上
注:非本地户口需携带居住地街道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并加盖公章。
3、市二代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复印件上标注:我已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本人姓名、日期)
4、生育服务登记表(原件一份)(由社区开具,网上打印的带二维码)
注:生育服务登记表需写清胎次并加盖街道办事处或计生部门公章。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注:出生医学证明由报销人员生产所在医院办理,需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6、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住院收据/发票(原件)、诊断证明(原件)、费用清单(原件)
注:住院收据/发票需加盖医院的收费章和医保专用章,诊断证明需加盖医院的诊断章和医保专用章、费用清单需加盖住院收费章和医保章。
8、产前检查的门诊收据/发票(原件)
注:门诊收据/发票需为全额现金支付,并加盖医院收费章,产前检查费用如为医保卡划卡结算则不予报销。
9、单位参保人员需携带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报销人员是本单位职工以及该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生孩子时间、所在医院、生育胎次和单位账户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
10、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本人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票据和银行卡原件、复印件、加盖银行章的开户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注:四个月以上流产、引产和宫外孕,异地生育,死胎,并发症都须提供病历。
注:异地生育要提前到社保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