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可以用货币衡量的物质财产和经济利益,根据这种保险标的的保障范围,财产保险的风险责任主要存在于两种形态: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所以,构成财产保险的风险责任必然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风险的发生必须是偶然和意外的。任何必然发生的和预料之中的风险不能成为财产保险的风险责任。例如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自然磨损和由于科学进步造成的社会磨损,都是存在必然性的损失;如果座落在江河岸边的企业财产位于规定的洪水警戒线之下,洪水危险就具有必然性,反之,洪水危险对于警戒线之上的财产就是具有偶然性。
2.风险的发生只能使被保险人遭受实际损失。财产保险的风险责任不能具有投机性,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因素都可能使被保险人的物质财产和经济利益发生损失,但也存在使被保险人从社会的政治和经济波动中获得利益的可能,所以,投机性的风险不能成为保险人的风险责任。
3.同类风险的大量与分散。大数法则是保险经营的科学基础,财产保险的风险责任必须符合这一保险的基本原理。
4.风险的发生不是由于故意或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保险学原理所强调的这个原则适用于任何保险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