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保险制度,起源自19世纪60年代。产权保险通常被描述为“产权保险商关于产权有效性的判断,如果这种判断被证明是错误的,或者导致了损失,那么产权保险商会进行赔偿”。也可以这么说:产权保险是一份保单,在不动产的实际产权状况与被保险的产权状态不一致时,它保障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