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险条例》是在什么历史背景下制定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51年2月26日正式颁布实旋。它的制定是在下述历史背景下产生的: 一是根据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国“要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 二是在总结革命根据地、解放区和《东北条例》等地区实行劳动保险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参考和汲取了苏联社会保险的经验,经有关部门反复调查研究,修改了20余次,于1950年末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三是制定劳动保险条例不仅是广大工人群众的需要,而且也是当时公营企业行政方面及私营企业资本家所需要的,特别是为了鼓励劳动者的劳动热忱以促进生产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