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了解更多东莞生育保险待遇,请参阅以下介绍。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如下,希望它能帮助有需要的朋友。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生育(流产)时仍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a.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b.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