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一般是以附加险的形式附加在寿险上,在发生重大疾病,满足保险合同所规定的重大疾病给付条件情况下,将人寿保险的身故给付金提前给付给客户用作重大疾病的治疗。
如患者无力支付医院高额的医疗费用可以用这部分钱进行支付,如若患者有能力支付,可以将这笔钱用于术后护理、康复及补贴患病康复期的收入损失。
我们知道,寿险理赔的条件是死亡,如果被保险人得了大病,只要还有一口气在是不会得到理赔的。保险公司为了更人性化,开发出了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如果被保险人不幸患上条款所规定的疾病,可以提前把钱赔付给被保险人,而不需要等被保险人死亡后才赔,所以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其实购买的是人还活着就能拿到钱的一种权利,而理赔的标准与非提前给付重大疾病的理赔标准没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