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场所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因该场所内发生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因此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险种是公众责任险中的一项,是一些大的酒店、娱乐场所、批发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转嫁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企业为公众的安全投保的一项责任险。 责任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场所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因该场所内发生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人身损害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