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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的对象

陈广彪馨

一、有形的物质财产  各种有形的物质财产是财产保险业务中最原始、最重要的保险对象,它包括人类社会生产和个人生活所必需的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如机器设备、厂房,原材料或衣物,家具等。  二、派生的经济利益  各种派生的经济利益是指由于物质财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价值变化对于其所有者形成的财务利益或经济权利。由物质财产所派生的财务利益包括租金、运费和预期的利润等。这些经济利益的实现与物质财产的存在与否密切相关,成为构成企业或个人总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物质财产的价值使用相关联的经济权利通常是指维系于物质财产本身的各种经济合同能否正常的履行对于其权利人所产生的影响。所以,经济合同中的经济权利也成为构成企业或个人总资产的重要内容。  三、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应该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它可以视为被保险人经济利益的损失。即这种责任通常表现为被保险人对于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行为,如果将这种责任转嫁给保险人,就可以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