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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永葆健康全护版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障怎样?推荐买吗

黄许兵

光大永明永葆健康全护版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团体健康保障产品,提供100种重疾、50种轻症、特定疾病再发、糖尿病额外等保障,确诊轻症可豁免保费,还有十年全护和身故保障。

光大永明永葆健康全护版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情况如下: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类型:重大疾病。

保障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详细保障介绍:

因下列第1项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本合同第九条第一项“身故保险金”和第三项“十年全护保险金”责任;因下列第1项至第9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轻症疾病”、“糖尿病相关病种”以及“特定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至第七项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恐怖袭击;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不包括【名词释义】中所定义的由输血或输液而感染艾滋病病毒、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和器官移植导致的HIV感染;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在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首次患有“重大疾病”、“轻症疾病”、“糖尿病相关病种”以及“特定疾病”的,我们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向受益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
 
在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9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首次患有“重大疾病”、“轻症疾病”、“糖尿病相关病种”以及“特定疾病”的,我们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