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问题不难,我们可以从保险条款中找到答案。深蓝君随便找了一款重疾险,我们以泰康乐安康条款为例:
责任免除:
(1)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见 10.9) ;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 10.10)、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10.11), 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见 10.12)的机动车(见 10.13);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8)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9)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见 10.14) (但符合本合同“经 输血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或者“因职业关系导致的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定义的不在此限) ;
(10) 遗传性疾病(见 10.15),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见 10.16) 。 因下列第(1)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因下列第(2)至第(10)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或者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深蓝君为大家总结一下:
因艾滋病罹患轻症/重疾,是没办法获得重疾赔付的;
因输血和职业关系导致的艾滋病,罹患重疾/轻症,是可以获得重疾赔付的;
如果重疾险含有身故责任,因为艾滋病身故,那么也会赔付保额的。
我们需要提醒一下大家,很多人虽然感染艾滋病,但是可能都是无辜的受害者,比如:由于输血导致的艾滋病;职业关系导致的,如医生、护士、警察、狱警等;器官移植导致的。
对于这类无辜的人 ,不同的重疾险也会有不同的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