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职工,城镇户口,从2001年11月工作至今,因为工资太低跟不上物价上涨,所以决定辞职外出打工。
请问:1、辞职后我如何继续缴纳医保金?
2、以何种身份缴纳?自由职业?城镇居民?等等。
3、辞职后我就成了城镇居民了,而不是城镇职工了,这样对我缴纳医保金会不会有什么影响?比方交的多一点之类的。报销比例是不是会降低?
4、请问医保金和养老保险金是不是捆绑在一起的,要交就必须一起交?
答:你这种情况现在很普遍。当你去外地打工后,你以后生活在哪里还是一个未知数,在你打工地方,单位是要给你缴纳社保的,这里面包括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北京和深圳可能有些不同),你的医保是你现在就可以享受的待遇,所以最好可以在生活工作的地方缴纳,便于使用,外地给你缴纳的社保,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后可以转到你退休的地方领取的。所以,你不妨先到外地看看情况最说,如果外面可以缴纳,你在本地就不必缴纳了。
医保和养老是在一起的,缴纳医保的报销情况肯定是职工好于居民,如果你一定要在本地缴纳,就按照职工缴纳。
另外,外地的退休金有可能最后也高于你们县,即使退休,可能也是在外地领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