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责任范围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以下介绍。
1、“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责任范围是什么?“补充医疗保险”的责任范围是指由教师本人在市卫生局认可的医院进行的住院、急诊住院观察、门诊重大疾病和家庭病床四种治疗。特别提醒:
(1)并非所有医院都在市医疗保险局认可的医院治疗。一些私立医院和诊所不负责同样的治疗;
(2)医疗费用按住院医疗保险标准结算,按门诊和急诊结算的费用不在范围内。
2、发生责任范围内治疗后,如何办理给付申请?
个人只需向学校工会提交相关信息,学校工会统一处理。“相关信息”的详细说明:第一申请人,无论何种待遇,除应提交待遇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上海银行当前存折;同时,住院治疗的交出院小结的原件(或复印件),门诊大病的交大病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家庭病床的交建床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当发生第二次申请时,不管哪一种治疗,应交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住院的还应交出院小结原件(或复印件)。办理后,递交的资料除收据复印件外,其余均还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