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从保险的角度考察风险,风险通常指保险标的,如我们称“那个建筑是一个高风险标的”。风险可以指损失原因,如我们称“我们承保火灾、风暴等风险”。风险也可以指损失机会,如我们称“损失风险的可能性很大”。统计学家和经济学家把风险与变量联系在一起并根据这一观点,把风险定义为预期结果与实际结果间的相对变化。因此,当结果存在几种可能、而实际结果不能预知时,就认为有风险。 传统的风险分类方法有很多种,但这些分类并不十分确切,因为在不同类型风险中并没有绝对的区别。例如,传统上人们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PureRisk)和投机风险(SpeculativeRisk)。投机风险指风险发生以后,既有损失的机会,也有获利的可能;而纯粹风险发生的结果则或是无损失或是有损失。这种风险的两分法也不十分精确。因为随着风险管理范围的不断扩大,所有风险都可以采用相同的风险管理方法和国际保险学分析方法,所以仍然使用传统的分类法获益较少。因此,人们正在摒弃那些认为不同类型的风险存在重大差异的传统观念。